当然可以的,支付报酬的方式各有不同,只要双方达成共识,是可以用现金支付的。
如果专家是培训机构的,可以让他提供发票,作为培训费入账就可以;如果是个人的,可以作为劳务费支付,入账就可以。或者当做临时工资,入账都可以。
支付给国外的客户,只要是国外的客户形成了所得,都要交税。
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三)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
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
如果是向境外支付培训费,首先要去税务局做代扣代缴所得税和营业税,然后依据形式发票付款。如果是国内的,没票是不能入账的,你得找对方要发票,否则是不可以入账的。
外请专家讲课的劳务费,一般都是双方协商,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
外请专家讲课劳务费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打听一下其他单位,或听听专家本人的意见,由双方协商决定。不过,这里也需要注意一点,即以劳务费的名义,实质是行贿的行为。
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到达评审现场后项目未进行评审或专家因回避等原因未参与评审的,200元/人;项目评审后中止程序的,按实际评审时间计算,参照第(一)、(二)款执行。
外国专家来华讲课,一次支付其1000元劳务费,没有免税规定,需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外国专家属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法律分析: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请其他外部的讲课老师来给公司员工讲课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其具体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等。
职工培训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职工教育经费。
要发票,不管这个专家是属于一个公司或者他是以为在校或科研单位的员工,都要他的发票的,因为他取得了收入要缴纳税,要么他公司开要么税务局代开。做账时可以以发票、合同或其他相关证件做原始凭证。
取现金时的会计分录: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