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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财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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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

1、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该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4、非公有制的性质,根据实际情况,一般采用财 政 部 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根据以上制度,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各类会计科目,建立会计体系。建议上一套会计电算化软件,里面的设置非常详尽,按照提示逐步操作就好。

5、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等方式核算,能正确确认各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遵循了谨慎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也满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

6、要交税,只要发生应税行为,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什么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财务准则

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也称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非企业性单位是指什么

1、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2、行政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或者是社会团体,比如什么什么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工商税务等行政单位,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

3、非企业性单位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具体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4、社会团体。机关法人是指政府,事业法人是说事业性单位,例如医院和学校,企业法人就不用介绍了,社会团体是指各种民间组织,例如**税收比较协会,**羽毛球协会等等。非企业性单位就是指: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必要的场所。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第六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举办者应当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有固定场所的实体组织,不是会员制的,其活动具有经常性、连续性的特点。第三,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民办非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

1、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也称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2、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3、规范会计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属非营利组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源状况、负债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果、现金流量等信息。故选B。

4、“原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