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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福建省财政厅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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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百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国家资金的综合平衡,促进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做到“控制规模,加强调控,健全管理,强化监督”,抑制预算外资金的过快增长,根据国家《预算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发耕地专用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促进耕地开发,稳定我省耕地面积,根据《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福建省开发耕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省对口支援基金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中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村集体是指本省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一是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二是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五是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六是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八是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3、建立严格的费用管理制度1.村干部报酬,实行固定补贴加绩效工资的方法,固定补贴部分是指财政支付村干工资部分,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确定。除乡镇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再搞误工记工。

4、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第一章 总则创新资金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上相衔接,资金上予以配套。

2、第九条 企业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监管。第十条 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3、直接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即可。以济南市为例,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机制,研究、协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资金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等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禁止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

第一条 为加强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专门设立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所在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福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福建省财政厅企业处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物价部门申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确定收费财务管理办法,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收费专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