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企职工可以兼职的。除非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限制条款,或者企业内部都明确的规章制度有限制内容,否则的话在不有损于原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做正规的兼职。
不可以。《公司法》对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有明文规定,不能兼职办企业,对普通职工没有要求,国有企业没有明文禁止的,普通员工经商办企业不受限制。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在不违反劳动合同和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是可以兼职的。
法律分析: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可以到企业兼职,除非是组织上研究决定委派、委任。
1、国企员工是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也可以投资设立公司。一般来说,国企员工并且是公务编制那就不允许经商。
2、法律主观:国企普通职工允许经商,但是绝对不能跟企业从事具有竞争性的行业。一般企业要求员工不得在外经商主要是基于保密性和有偿性的考虑。如果员工利用公司资源经商,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3、企业一般都禁止员工在外经商。法律上对员工在外经商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在劳动合同上公司会有员工在外经商的限制。企业要求员工不得在外经商主要是基于保密性和有偿性的考虑。
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2)选项C:未经股东(大)会的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3)选项D:所有公司(包括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
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3、【答案】:D 【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是法定的。
4、国家出资企业中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1)未经任免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即使是经过批准兼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不能擅自领取兼职单位发放的兼职薪酬或者其他收入。法律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